近日工作部門熱烈地討論有關同性戀的問題,起因是由於有基金會希望我們幫忙舉辦一些工作坊教導提供同性戀人士服務的機構,藉此宣傳安全同性性交。對象主要為男同性戀者。我對同性戀者的認識不多,大部分都是以「推斷」方法估計對方的性取向。曾經認識一位女同性戀者,她是一位對政府施政充滿不滿,以改善社會民生為理想的知識分子。由於她曾是議員助理,對公共政策有獨到的見解。她曾經是我在學習路上的明燈,給予我很多有關公共政策的意見。 還記得她與我在Pacific Place的Delifrace用了足足6小時從香港人如何歧視弱勢社群開如,繼而討論知識分子認如何面對全球化挑戰等問題,至今仍銘記於心。同時,她亦是鼓勵我繼續進修的人之一。還記得她說,趁年紀輕時裝備自己,不要盲目相信別人的意見,用自己的眼看清楚,用自己的腦袋想清楚,社會上大部分的人都是盲從相信權威的羊群。切勿做一隻無主見的小肥羊。
最後一次與她聯絡是約於5年前,當時剛剛開始公共行政的碩士課程。她失戀了。她的伴侶給父母阻止予她繼續交往;報警、搬屋、甚至強迫她的伴侶前往相親(當然對象是男人)等方法,希望改變她的伴侶的性取向。雖然她們曾經多翻努力,她更大膽地向她的伴侶父母保証一定用一世時間愛及保護對方,仍然不能令其父母接受。後來,她的伴侶更被安排送到外國(好似是英國)。還記得有一次,曾經接到她自殺前的留言,我立刻回電,幸好她的媽媽發現並將她送院。最後一次的通電話是她說剛從屯門醫院完成治療,回家休息。她說想重新做人,不過她從不後悔自己曾深愛一個女人。然後,她好像消失於人世間,電話號碼改掉了,電郵改掉了,已經無法再聯絡上。
希望她仍然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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