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May 25, 2008

發災難財

四川地震,在短短的一星期,集合了七百萬香港人的力量,籌得逾十億的善款。筆者在計算善款數字的時候,已經開始擔心起來。果然,不到七天,發災難財的事件終於出現。家人問筆者:是真的嗎?連紅十字會都信不過,我們善款會全數落入那群貪官上嗎?

當媒體報導,內地救援單位用一萬元人民幣購買一個帳篷,內心感到害怕,發災難財事件終於出現了。縱然,內地已較以前開放。可是,捐款透明度在內地人心目中是一個新的形容詞。近年,香港人才可開始意識到慈善問責的重要。也許,我們要謝謝董先生,因為他將問責accountability一詞帶給香港,讓一眾公營機構人員意識到向公眾交待的重要。

因工作的關係,收到不少公眾人士及記者查詢有關善款用途的問題。在香港,慈善捐款基本上沒有監管,亦沒有法例規定慈善機構如何運用善款。在法例上,只是監管公開籌款活動必須由慈善機構舉辦,而沒有監管機構如何運用善款。媒體發現有些慈善機構沒有指定善款收集銀行戶口,有些慈善機構行政費十分高,讓公眾開始關注善款用途的問題。

慈善機構行政費一直是困擾多年的爭論。那個水平的行政費是最合理?基本上沒有一個肯定的答案。有些慈善機構被發現行政費較高,被人質疑是否「不節儉」、「亂用善款」等不當行為。筆者卻另有一番見解。在審視慈善機構行政費時,先要看看該機構是否得到政府或其他團體資助整體行政營運開支。某些大型慈善機構,他們行政費超低,不是因為他們理財有道,而是他們有人「包底」。他們不需要擔心營運開支,籌款而來的善款,可以全數用於服務上。對於一些沒有人/團體「包底」的機構,他們行政費相對高,是可以理解。

媒體往往發出一個錯誤的觀念,認為所有慈善服務都是由義工主理,不需要任何專業人員參與。可是,他們看見義工們努力地工作,只是慈善服務的其中一小部分。事實上,慈善機構運作,與經營一間商業機構沒有分別。無論是成本控制,公關市場策略及人力資源管理,往往被商業機構更加複雜。

發災難財不但是對災民的不尊重,亦是對慈善機構服務的不重視。政府是否是時候作出一些回應,對七百萬善長有所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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