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uly 04, 2010

年青是否可以輕狂

看見一則讓筆者心痛的報導:被稱為新一代的民主女神承認曾因與男友吵架於暑假期間擔任舞小姐。

筆者絕不歧視從事娛樂事業的女孩子,甚至對於她們有一份敬業樂業的精神,擁有一份尊重。在資本社會的香港,笑貧不笑娼,為了糊口,年青而缺乏可以於市場上生存技倆的女孩子,從事舞小姐可以說是最快獲取生活費的一種方法。

可是,周小姐的決定「下海」的理由卻是:因為男友說我賤,我就作一些更賤的行為給他看。

為什麼?是否就是年輕就可以作出如此輕狂的決定。

周小姐家庭並不貧窮,甚至是出身具教育水平的父母教養下成長的女孩子。筆者相信,她明白當舞小姐的後果:不會因此而挽回一段消失的感情。若我是周小姐的男友,我只會覺得自己分手是合適的決定,儘快與一位如此「無腦」的女孩子交往,將會減少自身的痛苦。也許,我,作為曾經愛過她的男人,會因她這決定有一點點的心痛,就如眼看英格蘭大敗世界盃一樣。可是,這心痛最多只會維持數天,很快就會忘記。對於周小姐,每次與客人猜拳,喝酒時,卻會記起一位讓自己心痛的男人;每次讓客人毛手毛腳之時,卻會記起前男友對自己的冷眼。她,會快樂嗎?

筆者原有點欣賞周小姐於民主路上的力爭,心想香港政壇終於有一些年青人接力,不再是一群年過五十的中年人於議會上作出一些只有中年人才明白的爭議。可是,周小姐一副「我沒有作錯決定,只是你們思想落後」的模樣,筆者開始明白原來一切希望都只是一廂情願。她,都只是一位「未開腦」的小女孩。

也許,最可憐是她的父母,如何面對一位如此輕狂的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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